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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积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(来源: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)

2022-03-18 1752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1〕5号)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云政发〔2021〕20号)文件精神,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,更加注重精准、可持续,政策发力适当靠前,提升政策整体效能,云南省财政厅聚焦深化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,靠前一步,主动作为,创新搭建“一体四翼”的全新预算编审体系,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,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,制定出台了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下一步,拟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。

  一是打破基数,改革预算编制方法。改变“基数+增长”的预算编制方式,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,每年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,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,将支出按性质和用途划分为人员类、运转类、特定目标类项目,根据不同类型特点分类编制预算。改进支出预算审核方式,重点审核项目支出的立项必要性、实施方案可行性、支出预算合理性、绩效目标适配性,对政策依据不充分、没有项目支撑和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、实施条件不具备的,一律不纳入预算。

  二是科学统筹,增强财政保障能力。改变现有按资金渠道分类核定预算、确定用途的管理模式,破解财政资金统筹难的困境,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。严禁将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。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,规范重点支出的预算安排,切实加强政策集成、资金统筹、资源集聚,增强重大战略部署的财力保障。

  三是打通链条,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。不断完善项目库功能,推进全省项目库联网。将零基预算管理要求嵌入项目前期谋划、项目储备、预算编制、项目实施、项目调整、项目终止全流程全环节,完整反映项目政策依据、绩效目标、实施期限、预算安排、预算执行、结转结余等全信息全要素,构建顺向可控、逆向可追溯的全周期预算管理项目机制。建立项目入库评审机制,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,实现项目管理全省一体化、资金类型全覆盖、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
  四是规范管理,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。改变专项资金零星分散、结构固化、管理不规范问题,完善专项资金设立、退出评估制度。建立专项资金清单目录,整合目标接近、资金投入方向类同、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。严格专项资金设立程序,凡是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专项资金,不得在政策性文件、工作会议及会议纪要中,对专项资金新增设立、提标扩面、增加额度等事项作出规定、要求和表述。定期清理退出政策到期专项资金,每个专项设立期限原则上1至3年,最长不超过5年。构建权责明晰、设立规范、分配科学、讲求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。

  五是坚持标准,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。在现有“1+X”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上,加快重点领域支出标准化建设,合理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支出标准,稳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,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,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重要支撑作用,增强预算安排的合理性。

  六是注重绩效,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。更加注重结果导向、强调成本效益、硬化责任约束,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全过程,加快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。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,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。建立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。

  七是硬化约束,建立预算安排约束机制。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,对预算完整性、规范性、真实性以及预算执行结果负责。规范部门预算草案决策程序,建立年度预算安排与编制质量、预算执行、项目绩效、人大和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、结转结余挂钩机制。

  《实施意见》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省构建规范透明、标准科学、约束有力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体系,有效解决当前预算管理中支出基数固化、项目资金部门化、资金统筹难、预算约束不够有力等问题,切实增强各级政府统筹能力,增强财政统筹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,有力保障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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